招标备案号:JS1201162025104015招标项目编号:I120000540500017L004施工资格预审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天津市滨海新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滨海新区城区老旧管网维修改造工程)已由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以津滨审批一室准【2025】157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天津市滨海新区排灌事务中心。项目总投资为26338.52万元,资金来源为滨海新区财政资金和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来源已落实。建设规模为3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滨海建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天津市滨海新区排灌事务中心的委托,现对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三部分,分别为港东新城污水处理厂进水管道修复改造工程、老旧管网改造工程、井盖等设施维修更换工程。2.2工程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片区、大港片区及汉沽片区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1个标段。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滨海新区城区老旧管网维修改造工程)(二标段)招标范围:包含老旧管网改造及井盖等设施维修更换两部分。其中,老旧管网改造部分主要建设内容为:敷设雨水干管232m,同步实施管线切改及保护、道路破除及恢复、现状收水井封堵、管道砖砌封堵等附属工程;井盖等设施维修更换部分主要建设内容为:清掏、修复检查井并更换检查井盖,清掏雨水口并更换雨水。中标单位须完成招标人发放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标段总投资2422.77万元。2.4计划工期要求:2025年12月15日至2027年1月15日2.5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一标段: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且为本单位职工,单独配置;(5)正项目经理和技术管理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并对工作经验加以承诺;(6)上述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0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证明(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须与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如参保单位名称为申请人分公司,则可视为一致);(7)项目部其他人员配置要求详见资格审查文件及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2各申请人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确认4、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和方式(北京时间)4.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10月31日12时00分00秒至2025年11月05日16时00分00秒4.2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方法:通过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https://ebid.tjggzy.cn:8052网址处获取电子招标文件5、申请文件的递交5.1递交申请文件方式:网络递交5.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09时30分00秒,申请人应于当日09时3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https://ebid.tjggzy.cn:8052。6、定标方式本项目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否。招标人:天津市滨海新区排灌事务中心法定代表人:赵晶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塘黄路188号邮政编码:300457联系人:李工电话:022-25862799传真:022-25862799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海建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程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滨海建投大厦邮政编码:300457联系人:王帅电话:022-66222919传真:022-66222930日期:2025年10月31日违法违规举报: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申请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实名投诉。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排灌事务中心受理负责人:赵晶电话:022-25862799传真:022-25862799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塘黄路188号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受理负责人:张瑜电话:59012327传真:59012332电子邮箱:bhxqzjwzbts@tj.gov.cn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连道1087号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天津市滨海新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滨海新区城区老旧管网维修改造工程)1标段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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