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广安维德隆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选矿药剂和4500吨萃取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20000吨选矿药剂和4500吨萃取剂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四川省广安市新桥园区科塔大道173号
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12409.04万元,占地面积47亩,新建选矿药剂生产线(选矿药剂车间)和萃取剂生产线(萃取剂车间)各一条;配套工程包括水处理车间,固体原料及成品库房,液体原料及成品储罐区,变配电室和消防系统,给排水系统,综合楼及附属生活设施等。项目预计年产20000吨选矿药剂和4500吨萃取剂。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安维德隆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18181446505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工业园区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成都花园水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廖工
联系电话:13982002283
地址:成都市金堂县赵镇滨江路一段247号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请登录以下网址下载: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即日起,公众可发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看法,填写公众意见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采取现场收集的方式收集公众意见表。
1.可通过联系电话向建设单位反馈公众意见;
2.可打印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后,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至建设单位。
六、本次公众意见调查的时限
现为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敬请关心该项目建设的各方人士来电询问,公示期限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广安维德隆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