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书
致:福建奥翔体育塑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嘉汇聚(福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尤溪瑞锦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福建鑫凯建设有限公司、福建亿鑫宇建设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尤溪县城区排水防涝系统工程项目(一期)增补项目——东迎宾大道河滨路段排水防涝工程已由尤溪县人民政府以〔2025〕68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尤溪县城市管理与综合执法局,建设资金来源县财政统筹列支,招标人为尤溪县城市管理与综合执法局,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三明市晟明信息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尤溪县城关镇;
2.2.工程建设规模:建筑安装工程费3906090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尤溪县城区排水防涝系统工程项目(一期)增补项目——东迎宾大道河滨路段排水防涝工程的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三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500万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为小型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906090元(含暂列金:181493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5个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6.其他资格要求:/。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27日08:00:00至2025年10月31日17时30分00秒通过已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录到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https://fujian.etrading.cn)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50元(含平台使用费)。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1月6日15时0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尤溪县城市管理与综合执法局
地址:三明市尤溪县紫阳大道6号闽中经贸大厦2F
电话:0598-6302558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三明市晟明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尤溪县城关镇紫阳大道2-38号
电话:15860837119
联系人:黄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