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管路疏通、污水化验及污泥处置业务外包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Y2025WB-GK173)
一、招标条件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现就排水管路疏通、污水化验及污泥处置业务外包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及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共3个包件,各包件标的业务外包名称、业务外包服务内容、数量、规格(如有)、投标人资格要求等内容详见附件:
包件1TY2025WB-GK173-1排水管路疏通、污水化验及污泥处置(乌鲁木齐机务段2025年排污系统清掏疏通)业务外包项目(二次)
序号 | 包件号 | 业务外包名称 | 业务外包工作内容 | 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单项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1 | 排水管路疏通、污水化验及污泥处置(乌鲁木齐机务段2025年排污系统清掏疏通) | 化粪池、隔油池清掏外运 | 吸污外运(合法合规处理) | 立方米 | 600 | 155 | ||
2 | 排水管路疏通、污水化验及污泥处置(乌鲁木齐机务段2025年排污系统清掏疏通) | 管道疏通 | 疏通(管径2/3以上通量) | 米 | 2220 | 25 | ||
3 | 排水管路疏通、污水化验及污泥处置(乌鲁木齐机务段2025年排污系统清掏疏通) | 污水井清掏外运 | 吸污外运(合法合规处理) | 座 | 350 | 270 |
准入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投标方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是具有独立签订和履行合同的法人组织。2.投标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3.投标人需提供近5年来类似经营业绩不少于2份(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及对应的用户质量服务证明。4.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公司业务外包质量信用评价“黑名单”或在限制准入期内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已完成办理解除“限制准入”的企业需提供解除证明)。5.承接单位经营范围含管道疏通,需提供有关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包件2TY2025WB-GK173-2排水管路疏通、污水化验及污泥处置(哈密机务段2025年排污系统清掏疏通)业务外包项目(二次)
序号 | 包件号 | 业务外包名称 | 业务外包工作内容 | 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单项最高限价 (元) | 备注 |
1 | 排水管路疏通、污水化验及污泥处置(哈密机务段2025年排污系统清掏疏通) | 化粪池清陶外运 | 吸污外运(合法合规处理) | 立方米 | 910 | 160 | ||
2 | 排水管路疏通、污水化验及污泥处置(哈密机务段2025年排污系统清掏疏通) | 管道疏通 | 疏通(管径2/3以上通量) | 米 | 2000 | 24 | ||
3 | 排水管路疏通、污水化验及污泥处置(哈密机务段2025年排污系统清掏疏通) | 污水井清陶外运 | 吸污外运(合法合规处理) | 座 | 248 | 200 |
准入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投标方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是具有独立签订和履行合同的法人组织。2.投标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3.投标人需提供近5年来类似经营业绩不少于2份(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及对应的用户质量服务证明。4.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公司业务外包质量信用评价“黑名单”或在限制准入期内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已完成办理解除“限制准入”的企业需提供解除证明)。5.承接单位经营范围含管道疏通,需提供有关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包件3TY2025WB-GK173-3排水管路疏通、污水化验及污泥处置(库尔勒机务段2025年排污系统清掏疏通)业务外包项目(三次)
序号 | 包件号 | 业务外包名称 | 业务外包工作内容 | 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单项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1 | 排水管路疏通、污水化验及污泥处置(库尔勒机务段2025年排污系统清掏疏通) | 化粪池清陶外运 | 吸污外运(合法合规处理) | 立方米 | 52 | 266.68 | ||
2 | 排水管路疏通、污水化验及污泥处置(库尔勒机务段2025年排污系统清掏疏通) | 管道疏通 | 疏通(管径2/3以上通量) | 米 | 2354 | 29.33 | ||
3 | 排水管路疏通、污水化验及污泥处置(库尔勒机务段2025年排污系统清掏疏通) | 污水井清陶外运 | 吸污外运(合法合规处理) | 座 | 814 | 266.68 |
准入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投标方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是具有独立签订和履行合同的法人组织。2.投标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3.投标人需提供近5年来类似经营业绩不少于2份(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及对应的用户质量服务证明。4.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公司业务外包质量信用评价“黑名单”或在限制准入期内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已完成办理解除“限制准入”的企业需提供解除证明)。5..承接单位经营范围含管道疏通,需提供有关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招标文件获取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通过国铁采购平台先网上报名,再自行下载本公告项目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0月22日至2025年10月27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
3.2未在网上报名者,报价无效。
四、投标文件递交4.1投标文件需开标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参会人员须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开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原路643号5楼508室。
4.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投标人如放弃该项目投标,请于开标前5个工作日将弃标函发送至新疆新铁天元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联系人邮箱,未按要求发送弃标函无故不参加投标产生的后果自负。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本项目定于2025年11月3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原路643号5楼508室。
六、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河南西路1号
联系人:阳建涛
电话:0991-7922863
邮编:830011
招标代理公司:新疆新铁天元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原路643号
联系人:李晶晶
联系电话:0991-7876197
邮箱:
七、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日期: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