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鸿业电力有限公司2025年-2027年员工职业健康检查体检框架公开询价采购(二次采购)
(项目编号:DF-F-25-10-05)
采购公告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拟组织开展惠州市鸿业电力有限公司2025年-2027年员工职业健康检查体检框架公开询价采购(二次采购)工作,公告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此项目进行报价响应。对此项目有意向的供应商请按照本公告的要求的时间和办理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参加报价。
详细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惠州市鸿业电力有限公司2025年-2027年员工职业健康检查体检框架公开询价采购(二次采购)
1.2采购人:惠州市鸿业电力有限公司
集中采购机构: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惠州市新科创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3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1.4业务类别:服务类
1.5资金来源:自筹
1.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7采购模式:框架采购
1.8框架协议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1.9框架有效期的管控措施如下:
(1)框架协议期内
a.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的预估金额120%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
b.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的预估金额80%被取消成交(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c.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的预估金额80%被取消成交(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2)框架协议期届满时
a.供应商实际采购量在标的预估金额80%-120%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b.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的预估金额的80%,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标的预估金额80%的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标的预估金额80%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c.延长期内,供应商被取消成交(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1.10框架协议履约说明:
(1)业务委托方式:合同有效期间,甲方凭借经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企业系统审批的订单向服务商下达服务订单。
(2)考核机制:
a.如被分配的成交供应商发生实际履约时间超出承诺履约时间,影响需求单位的服务质量累计达3次,则需求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向成交供应商追偿损失;
b.如被分配的成交供应商拒绝履约累计达2次,则需求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c.如被分配的成交供应商发生服务质量问题但未造成重大影响的累计达2次,则需求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发生服务质量问题导致出现重大质量事故风险的,则需求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向成交供应商追偿损失。
(3)退出机制
a.如非不可抗力因素,成交供应商放弃或无能力承接的,退出框架协议。
2.标的(标包)划分情况及采购范围
2.1标的(标包)划分情况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