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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邀请)公告-永安市排水防涝项目—机械租赁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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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邀请)公告-永安市排水防涝项目—机械租赁采购2025-10-17

永安市排水防涝及污水厂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EPCFO)--永安市城市排水防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南溪路机械租赁采购招标(邀请)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永安市排水防涝及污水厂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EPCFO)--永安市城市排水防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南溪路机械租赁采购,总承包施工单位为福能联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项目业主为永安市自来水管道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人(含项目部)为厦门联美商贸有限公司,为规范企业内部管理,合理降低工程成本,现对该项目永安市排水防涝及污水厂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EPCFO)--永安市城市排水防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南溪路机械租赁采购进行邀请招标,即经考查合格或入选福建联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预选合格供方库范围内邀请招标。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工程建设地点:永安市南溪路;2.2.工程建设规模:永安市排水防涝及污水厂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EPCFO)--永安市城市排水防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南溪路所用机械租赁(约3655台班),该项目建筑面积南溪路北起石门桥,南至城南大道(南互通连接线),改造全长约2.313km;2.3.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机械租赁采购清单,具体按实际现场供货数计量;控制价(即最高限价,如有):机械租赁最高控制总价3176241元,本价格包含机械的运输、运输过程保险、送达施工现场的、应符合福建省地标等相关规范及标准的规定的费用及税金(税率13%),投标报价超过控制单价及控制总价3176241元,应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废标处理;2.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有)/;2.5.标段划分(如有):/;2.6.质量要求:所供机械租赁符合生产、质量、运输、验收等应符合福建省地标等相关规范及标准的规定。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参加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书或声明函等);3.2、投标人经营范围具备机械设备租赁。3.3、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法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3.4、投标人经营相关文件:法人(经营者)营业执照、银行基本帐户开户(经营者帐户)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3.5、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原件)。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18日至2025年10月22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地点: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园新丰二路8号北融信大厦4楼F单元(406),联系人:蔡旭东电话:0592-5952812领取。5.评选办法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最低价中标法6.保证金的提交6.1.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6.2.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6.3.保证金形式: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形式或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提供的担保函及保险公司出具的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7.发布公告的媒介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联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fjlm.cn/上或厦门联美商贸有限公司公告栏粘贴公示(公开招标项目按规定媒体或网站发布)。8.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23日15点45时,地点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园新丰二路8号北融信大厦4楼F单元(406),联系人:蔡旭东电话:0592-595281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文件分正副本,正本壹份,副本贰份,一并装袋密封递交。9.收取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账户名称:厦门恒元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40379301040008414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古地石支行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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