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建平县万兴膨润土有限责任公司马西沟膨润土矿等11个采矿许可证拟注销公告
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七条规定:“采矿权人逾期不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的,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建平县万兴膨润土有限责任公司马西沟膨润土矿等11个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采矿权人逾期未依法办理延续登记手续,采矿许可证已自行废止。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有关要求,我局拟对上述采矿许可证予以公告注销。
公告期限为2025年9月11日至10月28日(30个工作日)。相关矿业权人如存在欠缴价款(出让收益)等费用以及矿山生态修复等义务尚未履行完毕的,应依法继续履行相关义务。
公告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馈,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联系人:矿业权管理科,联系电话:0421-2659051)
附件:
朝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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