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县金丽砖瓦厂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
发布时间:2025-09-10 |
永仁县金丽砖瓦厂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公告文号:永自然资矿挂字〔2025〕01号) 永仁县金丽砖瓦厂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一、出让人 名称:永仁县自然资源局 场所: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永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永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永仁县金丽砖瓦厂 开采矿种:砖瓦用砂岩 地理位置:永仁县莲池乡莲池村委会 面积:0.029200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资源储量:资源储量:68.05万吨、设计可采资源量44.78万吨 开采标高:1586.0米至1566.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开采方式露天开采,设计可采资源量44.78万吨,生产规模10万吨/年,服务年限5.5年。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须按要求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等相关工作。 拟出让年限:5.5年 起始价:29.0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100.0%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登记注册的营利法人,且具备采矿权申请资质条件,均可报名参加本次采矿权出让活动。(二)竞买人或其下属子公司无因未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义务被追责情况。(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名录”。(四)不接受联合竞买。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5年09月11日—2025年10月14日挂牌时间以公告为准 网上交易: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凡有意参与竞价活动的竞买人必须先办理CA数字证书才能进行报名。1.CA数字证书办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楚雄州”,切换至“楚雄州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界面,点击“CA办理”按提示完成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按网站“办事指南”CA办理流程准备齐注册资料直接申请办理,也可到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CA办理窗口现场办理(联系电话:400-6727666)。★注:CA数字证书通过网上申请办理,提交、审核均需要一定时间,请意向竞买人提前办理好CA数字证书。2.网上报名:意向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入“办事指南”下载《云南省矿业权系统操作手册》,按说明进行报名及竞买操作。(三)意向竞买人须上传盖有公章清晰的报名材料电子版文件(PDF格式),主要报名材料详见挂牌出让须知。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公司、企业、其它组织持竞买申请书(格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三证合一)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原件审核后退还)。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5年10月15日—2025年10月22日 申请报名方式:凡有意参与竞价活动的竞买人必须先办理CA数字证书才能进行报名。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公司、企业、其它组织持竞买申请书(格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三证合一)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原件审核后退还)。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1.本次采矿权出让采用无底价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以增价方式报价,起始价为29万元,增价幅度为每次1万元或1万元的整数倍数;2.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起始价(不含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人报价或竞买人报价低于起始价的,不成交。3.挂牌期限届满,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有意愿继续竞价的,以当时的最高挂牌价为起始价进行现场网上限时竞价,限时竞价期间出价最高的竞买人为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一)采矿权投资存在不可预计的风险,《挂牌出让文件》所表述的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本次采矿权出让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应当自行前往实地踏查、核实矿山实际情况(费用自理)。本次出让采矿权范围由于地质情况的复杂性,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内的可采资源储量等出让依据资料虽经审查备案,但仍然存在不可预测的风险,竞得人竞买成交后须承担相应风险。竞买申请人提交申请并参加竞买,即视为对采矿权现状和出让文件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全部的风险责任。(二)矿产资源开采具有较大的投资风险性,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和政策因素。因国家、云南省、楚雄州及永仁县产业政策、环保政策、林地审批等政策调整不得继续开采的,以及其他风险造成无法开采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应充分考虑,慎重决策。(三)竞得人严格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土地复垦等相应责任和义务,按规定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提交相关机构进行审查备案,方能作为申请采矿权登记的要件。若上述方案未能通过审查,导致不能办理采矿权登记的,出让人、挂牌人均不承担责任,竞买人应充分考虑存在的风险。(四)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涉及的土地、山林、水、电、道路、环保、安全、基础设施等事宜由竞得人自行自费解决。竞得人在签订合同之前,由竞得人一次性付清原矿业权人(即永仁金丽砖瓦厂)矿山涉矿资产、采矿权、云南中瑞世联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费等费用人民币:616.94万元。取得采矿权后,可能面临矿区及周边土地和林地无法流转,矿区周边道路交通不便造成矿产品无法外运,矿区及周边矛盾纠纷导致无法正常生产,产业政策调整、重大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安全环保要求等因素导致相关手续无法办理等风险。以上存在的风险导致矿山无法开采的,其相应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应充分考虑,慎重决策。竞买申请人在参与竞买前,应到矿区所在地踏勘调查实地了解矿产资源开采存在的风险隐患。(五)竞得人应按照国家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建设绿色矿山,并接受监督检查。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采矿权出让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2025年10月14日15:00时前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永仁县自然资源局、永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未送达视为无异议。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在矿业权交易活动中,存在《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自然资规〔2023〕1号)第三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视为竞得人违约,按照公告或者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按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规定进行联合惩戒。 十一、其他内容 本公告在永仁县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永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永仁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09月1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