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北京
北京海淀区项目一期电力工程招标公告
(2025-VQ01-G109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海淀区项目一期电力工程已按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建设资金来源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包括10kV外电源、变配电及低压电缆部分施工和高、低基配电室和分界室的室内装饰装修、机电安装等。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2.3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约12.39万平方米,本电力工程包含开闭站接引10kV双路电缆至项目用地,新建1个高基配电室、3个低基配电室、1个电缆分界室以及高低压电力管线、电力管井、π接室和低压电缆等,包含01地块站室的外电源、变配电工程施工和材料、设备采购;01地块低压电缆、充电桩等施工。
2.4投资估算:29033501.77元。
2.5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100日历天(不包括手续办理)。
2.6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10kV外电源部分、变配电及低压电缆部分施工和高、低基配电室和分界室的机电安装。
同时手续办理:承包人应充分理解本工程竣工通电对马连洼统建项目按期交付使用的关键作用,应确保按发包人要求按期完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手续办理工作:
高低压供电方案调整、延期手续办理(如有);电力工程施工许可、开工等全部手续办理;使用既有管廊管井的全部手续办理(包含但不限于勘察、测绘、拉通试验手续等);协调地方相关单位(或部门)同意拆除并恢复原有的人行道、道路、绿化等全部手续办理;申请验收、高低压发电等相关全部手续办理,保证高低压按期发电;产权移交等手续办理;北京市电力公司、海淀供电公司要求的与本项目有关的相关手续办理;车库顶板新建的高低压管井隧道不得以建设单位车库覆土厚度不足、综合管线局部不达标,作为不能通过验收发电的理由;不得以建设单位站、室不符合供电公司要求为不能通过验收发电的理由(报价含踏勘后认为需要改造至合格方面的工程量);本次招标范围内的高压供电方案已批复,低压方案、低压图纸需承包人自行完成审核批复(包含并不限于沟通电力相关部门、负责审批事宜,确保工期);本项目充电桩由低基配电室供电,承包人负责预留、协调安装充电桩计量表。
上述工作内容视为全部包含在承包人投标报价中,其中,招标图纸已包含但工程量清单未单独列项的,需承包人综合考虑报价。
2.7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
3.1.1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具备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施工资质。②承装、承试、承修三级(含)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③必须为“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安全管理双准入系统”备案企业。
3.1.2财务要求:近3年(2022、2023、2024年度)净利润总和为正值。
3.1.3业绩要求:近5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基准点向前推算)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额2320万元(含)以上的已竣工的建筑工程的大市政外电源及变配电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2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京外企业项目经理须办理进京备案)。近5年(指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基准点向前推算)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额2320万元(含)以上的已竣工的建筑工程的大市政外电源及变配电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具有近8个月内连续6个月缴纳社保证明。(2025年1月至2025年8月间任意连续6个月,下同。)
3.3信誉要求
3.3.1企业在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未被列入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书面警告、超出处罚期、超出处罚范围除外);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未被列入不良行为、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3.2项目经理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未被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列入被暂停参加全军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或者未被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列入禁止参加全军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且处于禁入处罚期;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未被列入不良行为、黑名单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3除以上明确的范围外,投标资格不受其他处罚或禁入情形影响。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拟派项目管理团队成员无外国国籍或境外永久居留权,非港澳台地区居民。
3.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计划于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5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携带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明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北京市海淀区(具体地址电话联系后另发)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16日9时00分,地点为北京市东城区海运仓胡同1号海运仓大厦。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在军队供应商资源管理系统(www.plap.mil.cn)中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发布。
8.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助理、宋助理
电话:010-66393380、010-66393334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