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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来源:未知 5

据省自然资源厅《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皖自然资修函〔2025〕58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合肥市采矿损毁土地现状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合自然资规发【2025】192号)要求,全面摸清我县采矿损毁土地(含挖损、压占、坍陷)现状和底数,为谋划“十五五”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有关工作,提供重要依据。我局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长丰县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项目采购。欢迎符合条件且有能力的单位前来参加,现对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长丰县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

二、采购单位:长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项目地点:长丰县县域范围

四、项目控制价

本项目最高控制价为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投标报价超过控制价即为无效投标。

五、工作内容

根据《合肥市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全面摸清长丰县采矿损毁土地图斑(含挖损、压占、塌陷)现状和底数,包含空间分布、范围面积、损毁程度、土地类型及成因类型、生产状态、废弃情况、治理责任等,建立数据库并提交调查成果(省厅下发图斑389个)。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1、相关资质资格要求:

具有测绘乙级(摄影测量与遥感)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

七、付款方式

按期完成《长丰县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报告》并报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后,一次性支付合同款。

八、其他要求

1、投标资料一经报出,即不可撤回。否则,该投标单位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本单位的所有招投标活动;

2、磋商文件包括:

(1)报价函;

(2)符合本公告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并提供相对应证明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注:磋商文件纸质版一份,相关材料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磋商文件密封于文件袋中,封面注明“长丰县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项目”并加盖骑缝章。

3、技术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县(区)相关技术规程要求。

4、经符合性审查后,有效标书不足3家,本次开标流标。

九、项目工期要求

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

十、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2月12日上午10时00分

地点:长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八楼834室)(长丰县水湖镇杨公路与南一环交口北部综合楼)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汤先生

联系电话:0551-66671365

联系地点:长丰县水湖镇杨公路与南一环交口北部综合楼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八楼生态修复科。

附件:长丰县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项目竞争性磋商评分标准

长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2月2日

附件:长丰县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项目竞争性磋商评分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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