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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黑龙江省林甸县林热41井地热采矿权协议出让公示

来源:未知 1

(公示文号:庆自然资发〔2026〕5号)

一、出让人

名称:大庆市自然资源局

场所:大庆市龙凤区发展路107号

二、受让人

名称:林甸县九州温泉地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场所: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6230617648219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黑龙江省林甸县林热41井地热采矿权

开采矿种:17050地热

开采规模:99立方米/日

地理位置:大庆市林甸县

面积:1.000000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X(起标高)Y(止标高)矿体标识面积标识

15212028.4342399069.90

25212028.4342400069.90

35211028.4342400069.90

45211028.4342399069.90

-802-143411

开采标高:-802.0米至-1434.0米

四、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及理由

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矿业权设置合理性等要求,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的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周边、零星分散资源,以及属同一主体相邻矿业权之间距离300米左右的夹缝区域,直接以协议方式出让探矿权或采矿权。

理由:符合《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规定,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矿业权设置合理性等要求,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的,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周边、零星分数资源,以及属同一主体相邻矿业权之间距离300米左右的夹缝区域,可以协议方式出让探矿权或采矿权。

五、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2026年02月02日至2026年02月13日

对本次协议出让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大庆市自然资源局矿业权管理科。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发展路107号;联系电话:0459-8196057。

本公示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同时发布。

大庆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0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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