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水文工程地质勘察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开处置固定资产的公告发表时间:2026-01-2009:04:52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企业实物资产转让工作的通知》(冀国资〔2012〕92号)、《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河北水文工程地质勘察院有限责任公司决定对待处置固定资产进行公开处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待处置固定资产情况
本次公开处置资产为办公用电脑(需拆除硬盘)117件,打印机35件,空调及其他资产106件,共计258件。本次处置资产以整体转让方式,不接受联合受让,实物状况以现场点算为准。
二、竞买方资格条件
在国内合法注册,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三、交易方式
1.现场查看。竞买方到本公司现场看样,需要携带主体身份信息及资料并加盖公章,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报价单等,按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看样,当场对处置标的进行应价。
2.所有竞买方应价结束后,以应价最高者确定成交竞买方。若出现最高报价相同的情况,相同报价的竞价人再次进行报价。
3.不接受提前或延后现场看样要求。
四、公告期限
自2026年1月20日至1月22日止,欢迎符合本公告资质要求的竞买方来电咨询。
五、现场查看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时间:2026年1月23日9:00-10:00
地点:桥西区西二环南路191号(西二环南路辅路与新石中路交叉口)
联系人:侯女士
联系方式:0311-66610385
六、其他事项
1.成交竞买方须将成交金额在3个工作日内缴至指定账户,7个工作日内将待处置资产清运完毕。
2.运费及装卸等费用由成交竞买方自行承担。
3.待处置资产在搬运过程中应安全文明作业,设备和人员发生的一切安全问题由成交竞买方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