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赣榆经济开发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改造项目-香港路(G204—刘沙线)雨污水改造工程设计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JSZC-320707-CWGC-C2025-0003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7-07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JSZC-320707-CWGC-C2025-0003 项目名称:赣榆经济开发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改造项目-香港路(G204—刘沙线)雨污水改造工程设计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75万元,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包含香港路(G204-刘沙线)、怀仁路(香港路-深圳路)、东关南路(香港路-深圳路)。香港路西起204国道交叉口,沿老路向东与华中路、永安路、怀仁路等相交后,终点止于刘沙线交叉口,路线全长4.131km;怀仁路段北起香港路,南至深圳路,全长约500米;东关南路段北起香港路,南至深圳路,全长约730米。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进行方案设计(含地形图测量、检测、概算等)、施工图设计(含预算、施工期间的设计变更工作等),以及设计文件咨询审查期间、各阶段图纸报审、设计交底、图纸答疑、方案论证、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并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成果要求:合格。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省、市、现行规范、规定等进行设计,各阶段设计成果须通过采购人及审查机构审核。 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内提交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文件,设计深度应满足施工阶段技术要求,并提供后续相关技术服务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结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采购项目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2〕45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有效期内)。 2.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5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对信用记录情况自行查询证明,查询结果页面上传至投标文件中。评标时以评委现场实时查询为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活动。 5.若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则需提供企业法人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6.供应商/投标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连云港市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信息库。”备注:采购人/招标人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信息库,对供应商/投标主体情况进行内部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截止时间:2025-07-0709:00(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 时间:2025-07-0709:00(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赣榆开标室101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根据苏财购〔2020〕52号文规定,本次磋商采购不收取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涉及磋商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磋商保证金执行。 2.本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项目周期,谨慎参与交易,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或不按规定履约。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省赣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赣榆经济开发区宁波路1号开发大厦 联系人:吴主任 联系电话:0518-807076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连云港苍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凤凰大道1号2号楼办公817号 联系人:韦工 联系电话:15996127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工 电话:15996127555 一、项目基本情况
赣榆经济开发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改造项目-香港路(G204—刘沙线)雨污水改造工程设计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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