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淮安市分公司金融网点110报警安防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ZWKHA202501568江苏省淮安市发布日期:2025-01-1316:30项目编号:XZP2025011300226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淮安市分公司金融网点110报警安防设备采购项目建设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淮安市分公司招标条件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淮安市分公司金融网点110报警安防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ZWKHA202501568),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2.08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淮安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 1.项目概况与招标(服务)内容1.1项目概况本次采购内容为淮安市分公司金融改造网点110报警设备采购,其中需要采购报警主机、红外探测器等110报警设备。1.2招标内容采购数量:详见下表总预算金额:62.08万元人民币(含税)交货期:单个网点施工期不多于35个自然日交货地点:由招标人指定。1.3本项目划分6个标包,具体标包划分如下:标包1:清江浦区,预算金额12.16万元人民币(含税);标包2:淮阴区,预算金额12.895万元人民币(含税);标包3:淮安区,预算金额16.245万元人民币(含税);标包4:涟水县,预算金额4.07万元人民币(含税);标包5:盱眙县,预算金额13.08万元人民币(含税);标包6:金湖县,预算金额3.63万元人民币(含税);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1个。1.4本项目按照不同区域分别设置标包,各标包按照需求内容分项设置分项最高含税限价,投标人对各标包分项进行报价,按照各标包合计含税总价计算价格分,投标人各标包有效分项报价超过各标包分项最高含税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具体需求及限价情况见下表:序号产品名 投标人资格要求2.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2投标人须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2.3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2.4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具备“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或“中国安全技术防范认证中心”等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提供有效期内的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5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的施工设计方案保证通过当地公安部门的评审,施工完成后必须保证通过当地公安部门的验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2.6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招标人将进行核实,以招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2.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招标人将进行核实,以招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2.8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2.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2.10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包括期限及区域)的投标人参加(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2.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招标文件的获取范围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淮安市分公司金融网点110报警安防设备采购项目;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淮安市分公司金融网点110报警安防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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