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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屯昌县改善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兴中心小学新建综合楼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来源:未知 51

关于屯昌县改善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兴中心小学新建综合楼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2025年01月26日

关于屯昌县改善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兴中心小学

新建综合楼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屯昌县新兴镇新兴中心小学: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屯昌县改善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兴中心小学新建综合楼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函》及附件材料收悉。根据海南华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屯昌县改善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兴中心小学新建综合楼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报告》(华誉[咨]2024-106),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工程项目初步设计。

二、原则同意工程项目选址、处理工艺、总平面设计、环境保护与卫生设备、安全、消防、节能措施等方案。

三、工程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512㎡,新建1栋教学综合楼,层数为地下1层,地上5层,建筑高度为19.95m。总建筑面积为4872.71㎡,其中计容建筑面积为4420.13㎡,包括15间普通教室、1间专业教室、1间多功能报告厅、1间体育器材室、1间学生活动室等。不计容建筑面积为452.58㎡,设有1间生活泵房、1间配电房、1间发电机房及消防水池。室外工程包括建筑拆除、道路及广场硬化、园林绿化、体育设施拆建、室外电气工程及给排水工程等。

四、项目总投资金额为2304.3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1928.4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为266.19万元,预备费为109.73万元。资金来源: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的通知(琼教财〔2024〕1564)。

五、下阶段的规划设计中,请督促设计部门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和建议对工程设计方案进行补充完善。

六、请严格遵守《承诺书》中各项承诺,严格按照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开展后续设计和实施工作,将投资控制在核定的概算之内。未经我局批准,因你单位调整建设内容造成超批复概算的,一概由你单位自筹资金、自负责任。

七、其他请严格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和<海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府〔2019〕6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屯昌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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